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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關于在部分地區開展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政策試點的通知》。出口收匯留存境外不僅意味著新政將提高境內企業資金使用效率,促進貿易便利化,緩解外匯儲備激增壓力,暢通人民幣境外流通,而且意味著我國貿易外匯管理制度的重大突破,我國正在探索從“藏匯于國”向“藏匯于民”的戰略路徑轉變。
從“藏匯于國”向“藏匯于民”的路徑轉變意義重大
改革開放30年來,我國對外金融領域發生了重大轉變。隨著我國從資本凈輸入國轉化為資本凈輸出國,從對外債務國轉化為對外債權國,我國在國際金融市場的主要身份也相應地從籌資者轉化為投資者。
截至2009年底,全球外匯儲備已增加至8.1萬億美元,中國擁有近2.4萬億美元儲備,占全球外匯儲備的近三成,位居世界第一。然而,與其他發達債權大國的性質不同,我國的債權性質是典型的“官方債權國”。如果一國的對外投資是以直接投資、私人性質的證券投資和其他投資為主體,可稱為“私人債權國”;如果一國的對外投資是以儲備資產或官方貸款為主要形式則稱之為“官方債權國”。
從更廣義的外匯資產總量來看,截至2009年末,我國對外金融資產34601億美元,外匯儲備余額為23992億美元,儲備資產占對外金融資產的69.3%,外匯資產集中在政府手中,民間外匯資金蓄水池有限。從國際上橫向比較來看,美國官方的外匯儲備雖然只有我國的1/5,但是美國民間所持有的外匯價值達9萬億美元之巨;日本的官方外匯儲備為1萬多億美元,而日本民間所持有的外匯高達3萬多億美元。
官方債權大國帶來了非常大的集中風險管理問題。經濟不斷累積以國際性貨幣持有的外國流動債權,所產生的貨幣不匹配將使國內金融市場的投資組合難以實現均衡,也使貨幣當局對貨幣和流動性的管理變得更加困難。
自1994年外匯體制改革以來,我國中央銀行基礎貨幣投放的結構已經發生了根本性變化,外匯占款成為基礎貨幣投放的主渠道。這使我國的基礎貨幣供應被動受制于外匯供求,大大增加了基礎貨幣調控的難度。近年來,外匯占款存量占基礎貨幣存量的比例不斷提高,2006年已經達到108.49%,而外匯占款增量占基礎貨幣增量的比例,在2001年、2003年就超出了100%,2004年、2005年甚至超過200%。
另一方面,央行還面臨“不可能三角悖論”。在資本跨國流動渠道日益增多的情況下,提高利率會吸引以套匯、套利或套價為目的的國際投機資本更大規模流入,這反過來會加大沖銷壓力。也就是說,在國際資本流動自由度不斷提高的情況下,我們試圖穩定匯率,就必然難以繞開“不可能三角困境”,貨幣政策自主性受到嚴重挑戰。
從這個層面上講,同樣是出口和順差大國的日本經驗很值得借鑒。近些年,日本積極推動向“私人債權大國”轉型,日本官方儲備資產只占日本對外資產比重的17.6%。1980年日本修改《外匯法》,規定外幣存款自由化、外幣借款自由化、允許自由外匯交易。2005年提出由“貿易立國”戰略向“投資立國”戰略轉變,以提高對外資產收益率為中心,改善國際投資的結構和質量,提出要到2030年力圖把所得收支盈余對GDP的比率提高一倍。為此,日本積極消除對外直接投資的各種障礙,促進直接投資雙向擴大。近5年日本每年海外證券利息收入在500億美元以上,日本企業的資本利得及海外進賬也極其巨大,所得收支盈余已經成為日本重要的外匯儲備來源。
可見,如何改變官方儲備與民間儲備結構,真正實現從“藏匯于國”向“藏匯于民”的路徑轉變意義重大。
事實上,早在今年6月初,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2009外匯管理年報》時就透露,為提高境內機構外匯資金使用效率,外匯局將在部分地區開展政策試點,允許境內機構將具有真實、合法交易背景的出口收匯留存境外。近年來,外匯管理部門在逐步放松對結售匯強制要求的同時,不斷探索構建更有效的制度框架,這表明,我國在政策上已經偏向于引導“藏匯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