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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是銀行(開證行)根據進口商(申請人)的要求和指示向出口商(受益人)開立的、在一定期限內憑規定符合信用證條款的單據,即期或在一個可以確定的將來日期,兌付一定金額的書面承諾。
華夏銀行信用證業務包括出口信用證業務和進口信用證業務。
進口信用證
產品定義:
華夏銀行根據客戶(開證申請人)的申請向受益人開立的、承諾在規定的金額和期限內憑規定的單據付款、承兌或議付匯票的書面保證文件。
適用范圍:
有進出口經營權、在華夏銀行開有人民幣或外幣結算賬戶的進口企業。
功能與優勢:
1、進口信用證是為國內進口商提供的一種國際結算工具。
2、華夏銀行作為開證行負第一性的付款責任;
3、出口商的收款有了銀行的保證,有利于貿易雙方在互不熟悉的情況下降低結算風險;
4、在華夏銀行有綜合授信的客戶,申請開證時不必交付全部開證保證金,可以避免流動資金的大量占用。在付款遇到資金緊缺時也可申請辦理進口押匯。
業務流程:
1、開證申請。客戶提交開證申請書及相關材料;需要授信開證的,還應提交授信審批所需手續;如需辦理進口押匯應予以說明。
2、開證審批。華夏銀行按照審批流程進行審批。已核定授信額度的客戶開證審批時間一般在1-2個工作日。
3、開立信用證。華夏銀行根據信用證申請書內容選擇通知行后通過SWIFT發送信用證。
4、信用證修改。如客戶需對已開出信用證進行修改,應向華夏銀行提交信用證修改申請書,華夏銀行據以發出修改電文。對修改涉及增加金額的,需按照開證審批程序重新進行審批。
5、信用證來單。華夏銀行收到國外來單后,按“單證一致,單單一致,表面相符”的原則,對單據進行全面審核。
6、來單通知。華夏銀行當日將到單情況通知客戶,并說明單據是否存在不符點。
7、客戶確認。客戶應在規定時間內書面確認是否同意付款/承兌。如未在規定的時間答復,視為同意付款或承兌。
8、客戶付款。客戶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備足款項,辦理付款。付款時應按照規定辦理國際收支申報。客戶需要融資時,應提前辦理申請進口押匯有關手續。
9、對外付款/承兌/拒付。
(1)付款。華夏銀行在規定時間內按照國外銀行指示對外付款。
(2)承兌。對遠期信用證,華夏銀行在規定時間內向國外銀行發出承兌或同意付款通知,到期日對外付款。
10、信用證撤銷。
信用證到期前如需撤銷,必須經進出口雙方及有關銀行同意。
信用證未使用部分過期后三個月銀行可主動注銷,不需另行申請撤銷。
即期信用證
即期信用證(Sight Credit)是指受益人根據信用證的規定,可憑即期跟單匯票或僅憑單據收取貨款的信用證。其特點是受益人收匯安全迅速。
遠期信用證
遠期信用證(Usance Credit)是指開證行或其指定付款行收到受益人交來的遠期匯票后,并不立即付款,而是先行承兌或確認同意付款,待匯票到期再行付款的信用證。
假遠期信用證
假遠期信用證(Usance Credit Payable at Sight)是指銀行對進口商給予融資,進口商遠期付款但出口商即期收匯的信用證,即買賣雙方簽訂的貿易合同原規定為即期付款,但信用證要求出口人開立遠期匯票,同時在信用證中說明該遠期匯票可即期議付,由付款行負責貼現,其貼現費用和延遲期付款利息由開證人負擔的信用證。
出口信用證
產品定義:
出口信用證是指華夏銀行收到以客戶為受益人的信用證后,通知客戶取證,依據信用證條款核對單據,辦理議付等業務的出口金融服務。
適用范圍:
有進出口經營權、而且在華夏銀行開有人民幣或外幣結算賬戶的出口企業
功能與優勢:
1、出口信用證是為國內出口商提供的一種國際結算工具。
2、開證行或保兌行(如有的話)承擔第一性付款責任,只要出口商按信用證要求提交單證相符的單據,開證行或保兌行就必須向其付款,加入銀行信用,有效保證了收匯安全。當貿易雙方互不熟悉時,使用信用證方式結算,可以促進雙方達成交易。
3、由于收匯有保證,出口商較容易從華夏銀行取得貸款(如打包貸款、出口押匯),有利于資金周轉。
4、在進口國實行貿易和外匯管制的情況下,出口商可以避免禁止進口或限制外匯轉移所產生的風險。因為這些國家只有經過貿易和外匯管理當局批準才
能獲準進口和開出信用證。
業務流程:
1、出口信用證通知。華夏銀行收到開證行開來的正本信用證后,審核信用證是否真實有效,如可接受,繕制出口信用證通知書,連同信用證正本一起通知出口商。
2、出口商交單。出口商出運貨物后,按照信用證要求制備相應單據,單據備齊后填制信用證項下交單委托書向華夏銀行交單。如需辦理出口押匯等融資,可一并提交融資申請。
3、審單索匯。華夏銀行對單據審核后,繕制有關單據向償付行索匯。
4、收妥貨款。華夏銀行收妥貨款后,從中扣除華夏銀行各項費用后,將余款貸記客戶外匯賬戶或結匯后貸記客戶人民幣賬戶。對于貿易融資業務,需先歸還華夏銀行貸款本金和利息。
信用證/修改通知
華夏銀行作為通知行,接受國外開證行的委托,將開證行通過
電開/信開方式開立的信用證及信用證修改通知信用證受益人的業務。
議付
華夏銀行接受出口商交來的出口信用證項下的全套單據,予以審核后按照信用證要求寄單索匯,收匯后將相關款項按客戶指示入賬的一種結算業務。
電提不符點
產品定義:
如果客戶單據存在不符點,華夏銀行可以根據客戶要求,在寄單前接洽開證行,告知單據中的不符點,并請開證行與進口商(開證申請人)聯系是否接受不符點并向華夏銀行進行確認。
適用范圍:
在華夏銀行辦理出口交單索匯,單據中存在不符點。
功能與優勢:
廣泛的代理行網絡,提供迅捷的聯絡。
提前與國外進口客戶聯系確認接受不符點,有效避免出口商蒙受損失,便利出口商辦理融資。
以電代郵
產品定義:
本產品是出口信用證寄單索匯的一種特殊形式,系指在信用證不允許索匯電索的情況下,華夏銀行通過發電給國外代理行提供索匯必要內容,由國外代理行代填匯票、打制面函,并按照信用證規定將索匯函提交償付行索匯的一種服務。
適用范圍:
在華夏銀行辦理出口交單索匯,償付行在海外且信用證不允許電索。
功能與優勢:
為客戶加快出口收匯速度,避免信索情況下郵遞產生的遺漏和延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