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 | 資訊中心 | | | 貿金人物 | | | 政策法規 | | | 考試培訓 | | | 供求信息 | | | 會議展覽 | | | 汽車金融 | | | O2O實踐 | | | CFO商學院 | | | 紡織服裝 | | | 輕工工藝 | | | 五礦化工 | ||
貿易 |
| | 貿易稅政 | | | 供 應 鏈 | | | 通關質檢 | | | 物流金融 | | | 標準認證 | | | 貿易風險 | | | 貿金百科 | | | 貿易知識 | | | 中小企業 | | | 食品土畜 | | | 機械電子 | | | 醫藥保健 | ||
金融 |
| | 銀行產品 | | | 貿易融資 | | | 財資管理 | | | 國際結算 | | | 外匯金融 | | | 信用保險 | | | 期貨金融 | | | 信托投資 | | | 股票理財 | | | 承包勞務 | | | 外商投資 | | | 綜合行業 | ||
推薦 |
| | 財資管理 | | | 交易銀行 | | | 汽車金融 | | | 貿易投資 | | | 消費金融 | | | 自貿區通訊社 | | | 電子雜志 | | | 電子周刊 | ||||||||||
信息來源:《金融與貿易》2013年第4期
作者:金 辛德伯格(Kim Sindberg) 高級貿易融資技術顧問、國際商會ISBP745起草專家
譯:王雯婷 興業銀行支付結算部單證研究團隊成員
我們應當放手給信用證自由,必須讓信用證回歸到最樸素的形式。
構思這篇文章時,有兩句話一直在我腦海盤旋:
第一句來自斯丁的一首歌:“愛一個人,那就給他自由。”在本文的結尾我們會用到這句話。
第二句是道格拉斯 亞當斯的名言:“人類擁有汲取他人經驗的獨特能力,但很明顯,他們常常不愿意這么做。”
當然,我是從信用證的角度引用這兩句話的。這兩句話顯然不是斯丁或道格拉斯 亞當斯關注的問題。但令人驚奇的是這兩句話恰恰能真切地反映出單證人這二十多年以來一直頭疼的問題。
困惑
以下是一些信用證實務中存在的問題:
信用證項下不符點交單的比例仍然很高。雖然各項調查有不同的結果,但幾乎可以確定的是超過75%的初次交單是含有不符點的。國際商會“2012年全球貿易金融”調查報告表明,信用證的拒付率在不斷升高,受益人初次交單似乎都無法做到單證相符。
關于“議付”仍有許多的不同意見。盡管“議付”在信用證規則中處于中心地位,但不同的人似乎總是對它有不同的理解。從很多方面來講,議付就像一個幽靈。有些人能看見它,有些人卻不能。看得見的人對它的描述也各不相同,且無法讓人信服。
很多信用證仍要求提交匯票。而大多數情況下這是毫無意義的(甚至出于一個很站不住腳的理由“我們一直以來都是這樣要求的”),而且根本不是基于貿易雙方的要求。
很多信用證仍充斥著荒謬晦澀的要求。只有猜測申請人意圖才能勉強理解的信用證條款簡直不計其數。一些具體案例可參見博客(NewICCOpinions——NewIssuingBankCraziness)。
以上這些例子真是令人難以理解。難道我們從中就沒有積累一點經驗?難道業界就沒法改進信用證這一結算工具?難道唯一的出路就是把它變成另一種全新的、更時髦的工具?具有一個嶄新的名字以及形象?比如,BPO——銀行付款責任。我們會不會最終謀殺了信用證?這個昔日的擔保之王會不會與自己糟糕的健康狀況抗爭許久之后悄然離去,僅僅是因為大夫們的診斷無法達成一致?
除了這些問題,信用證一直以來給人的印象就是特別麻煩。它就像是一個特殊地帶,充滿了異域風情,只有為數不多的書呆子才搞得懂。
其實,信用證很簡單。假如有兩個選擇:一是開十個信用證、二是幫老媽修理她癱瘓的電腦,我會毫不猶豫地選擇前者。
因為信用證簡單吶!不就是銀行先開立一份信用證(其實就是一種擔保),然后受益人提交信用證要求的單據并收到款項嗎!
可是無論如何,你能十分簡單地解釋怎樣修好電腦,卻不能十分簡單地解釋如何開立信用證!
問題出在哪兒?
問題可能出在我們對信用證愛得太深。我們應當放手。回到斯丁的那首歌:我們必須給信用證自由。
在信用證業界里,單純地熱愛信用證的人太多太多。無論探討信用證的哪個方面,他們都能滔滔不絕。實際情況確實是這樣,關于信用證的各種討論無休無止。我們因為探討而享受探討,因為爭論而享受爭論。似乎每次爭論都是應該的,卻未得出固定或準確的答案。可能信用證最大的魅力就在于它的復雜性。信用證的標準很多,如UCP600、ISBP745、ICC意見以及DOCDEX裁決意見,而且信用證絕不是孤立存在的。其他行業和領域的慣例也要納入考慮范疇,如《票據法》、《海牙—維斯比規則》以及其他運輸規則、《貨物銷售法》、《協會貨物保險條款》,當然還有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你要掌握所有這些規則,還要能運用自如。
你能想到這些,就不難理解為什么信用證在大家眼里是個麻煩的工具,處于特殊地帶,充滿了異域風情。它本來只是一個簡單的結算工具,可是最后卻變得異常復雜和抽象。
解決辦法
直面現狀,問題是我們能做些什么。一個解決辦法就是認識到信用證必須回歸到最樸素的形式。
1.僅要求提交最基本的單據,盡量避免要求提交匯票。因為信用證業務已十分成熟,并不需要依靠其他工具來發揮作用。它本身就是一種值得信賴的且久經考驗的支付工具。銀行的付款責任依托于信用證和UCP600就已足夠了。
2.用簡單的語言描述所需單據。我們不應使用這樣的語言表述,比如,
“標注清潔已裝船的全套海運提單。該提單應由承運人以承運人身份出具,顯示受益人為發貨人,顯示完整的貨描、貿易術語以及集裝箱號。UCP600第20條c款ii項以及UCP600第14條l款不適用。UCP600第19條、第21條、第22條關于“無論如何命名”的措辭亦不適用。”
信用證上這樣的要求不僅無益反而有害!簡單地要求“提單”,或是要求“不可轉讓海運單”,豈不是更好?
3.不要開立議付信用證。議付只會讓事情變得更為復雜,因為所有人都對它心存疑慮。取而代之用更簡單的方式開立信用證,比如,
“限制XX銀行付款”或者“限制XX銀行延期付款”。“XX銀行”可以是開證行,也可以是其他任何銀行,包括保兌行。無論怎樣,信用證必須清楚地表明:一、誰是指定銀行,二、該銀行扮演的角色及責任。受益人必須能夠從信用證本身獲知何時何地可以得到付款。
4.申請人和受益人應當明白,信用證是一種良好且穩定的支付工具,但信用證的使用需要雙方了解各自的職責。你越了解它,交易就進展得越順利。可是,銀行并不想花時間培訓自己的客戶。銀行只希望多做些業務。所以,如果你想從銀行那里獲得幫助就必須主動要求,或是尋求其他的途徑,比如咨詢信用證顧問。當然,這是要付費的。但是,最終你會發現這樣可以令交易的基礎更加牢固,可以避免付款延遲、損失乃至糾紛。
如果我們真的熱愛信用證這個工具,就必須給它足夠的自由,必須把它從過時的守舊的觀點中解救出來,重新建立一個更好更穩定也更簡單的模式。這對信用證各方都十分有益。
為了更系統有效地解決這些問題,網站(www.lcviews.com)已帶頭建立了一個“智庫”。宗旨就是獨立地開展規范的貿易金融銀行實務。該“智庫”首先提出貿易金融業務中的大部分問題可以歸為以下幾類:
1.開立拙劣的信用證;
2.對國際標準銀行實務的濫用或曲解;
3.貿易金融客戶對相關知識的匱乏以及培訓的不足。
總的說來,貿易金融行業(主要是銀行)可以就以上三個方面的問題加以改善。換句話講,正是銀行自己掌握著傳統貿易金融結算工具的未來。
“智庫”會努力將目光集中在以上三個方面,幫助貿易金融銀行以及銀行的客戶更好地了解不規范的銀行實務帶來的不良影響。同時,我們不但關注不規范的銀行實務,也會盡力為如何規范操作提供指導,提出更好的建議。
這是我們的一種探索。希望大家能跟隨我們的腳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