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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是保證不動產交易安全、保護民眾合法權益以及打擊貪污腐敗行為的必要之舉。部門利益服從全民利益,這是某些相關利益部門應該具有的起碼的執政素質
近日,議論多時的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再次推出時間表。據透露,國務院已要求國土部在2014年6月底前出臺《不動產登記條例》。為此,國土部目前正著手起草制定不動產統一登記的法律法規草案和相關規章草稿,并準備起草《不動產登記管理辦法》,同時編制相應技術標準。
其實,早在2007年開始實施的《物權法》中,就對不動產要實行統一登記的制度提出了要求。住房信息聯網,是不動產統一登記的核心內容。2011年年底,住建部提出將全國40余城市個人住房信息統一聯網查詢。在住建部的鐵腕推動下,該目標得到了初步的實現。但在隨后進一步擴大范圍時卻遇到了巨大的阻力,最近一段時間以來,鮮有新的“技術節點開通”。
從技術上來說,實現不動產統一登記并不存在著很大的障礙。事實上,個中的主要原因就在于某些部門的消極態度甚至強力阻撓。由于觸及某些部門及一部分人的利益,一些地方政府不配合,再加上基礎數據整理確實龐雜等因素,均使該項看似簡單的行動卻寸步難行。
一方面,涉及到地方政府的經濟發展模式。由于房地產是許多地方的核心支柱產業,而土地出讓金則是當地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因此,包括房地產信息在內的不動產聯網,被認為是“泄露”地方經濟高速發展“秘密武器”的事情,一些地方政府對此項工作態度消極就不難理解。
另一方面,可能會觸動相關利益部門的權限。其實,不動產登記涉及范圍遠不止個人住房這么單一。目前,我國統一進行的不動產登記包括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在土地管理部門的登記,房屋在房產管理部門的登記,草原、灘涂在農業部門的登記,林業資源在林業部門的登記。按照國務院有關簡政放權、理順部門職責關系和減少辦證環節的要求,要將分散在多個部門的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由一個部門承擔。這就意味著一些部門的權力有可能要喪失,人員要分流。
當然,可能涉及到部分官員的“個人隱私”,也是導致不動產統一登記困難的一個重要原因。從目前暴露的一些腐敗案件看,大多數腐敗分子都與土地或房產腐敗有關,那些掌握權力的“房叔”、“房姐”自然對不動產統一登記持不合作態度。
因此,要想順利推進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盡快實現全國住房信息的聯網,打破部門利益的糾葛就顯得格外必要和緊迫。必須清醒地認識到,建立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是保證不動產交易安全、保護民眾合法權益以及打擊貪污腐敗行為的必要之舉。部門利益服從全民利益,這是某些相關利益部門應該具有的起碼的執政素質。鑒于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涉及的部門利益眾多,又關乎廣大民眾的切身利益,加強頂層設計、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制度也是其中的必要之舉。(李長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