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業拆借”這個詞可能大家都聽過,對這個概念也有一些最基本的了解,但是對同業拆借的起源、形成、參與主體等還缺乏深入的了解,今天小編就帶大家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定義
目前我國規范同業拆借的文件有《同業拆借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7〕第 3 號,下簡稱管理辦法)。同業拆借,是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以下簡稱同業拆借市場)的金融機構之間,通過全國統一的同業拆借網絡進行的無擔保資金融通行為。從上述定義可以看出,同業拆借是一種金融機構間以信用方式實現資金融通的行為。
二、特點
1.一是融通資金的期限比較短,我國同業拆借資金的最長期限為4個月(修訂后的《商業銀行法》第46條取消了對拆借期限不超過4個月的規定),因為同業拆借資金主要用于金融機構短期、臨時性資金需要;
注: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
同業拆借的期限在符合以下規定的前提下,由交易雙方自行商定:
(一)政策性銀行、中資商業銀行、中資商業銀行授權的一級分支機構、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外國銀行分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縣級聯合社拆入資金的最長期限為1年;
(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保險公司拆入資金的最長期限為3個月;
(三)企業集團財務公司、信托公司、證券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拆入資金的最長期限為7天;
(四)金融機構拆出資金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對手方由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拆入資金最長期限。
中國人民銀行可以根據市場發展和管理的需要調整金融機構的拆借資金最長期限。
第二十四條 同業拆借到期后不得展期。
2.同業拆借的參與者是商業銀行和其它金融機構。參與拆借的機構基本上在中央銀行開立存款賬戶,在拆借市場交易的主要是金融機構存放在該賬戶上的多余資金;
3.同業拆借基本上是信用拆借,拆借活動在金融機構之間進行,市場準入條件較嚴格,金融機構主要以其信譽參與拆借活動。
4.利率相對較低。一般來說,同業拆借利率是以中央銀行再貸款利率和再貼現率為基準,再根據社會資金的松緊程度和供求關系由拆借雙方自由議定的。由于拆借雙方都是商業銀行或其它金融機構,其信譽比一般工商企業要高,拆借風險較小,加之拆借期限較短,因而利率水平較低。
三、同業拆借利率類型
目前,國際貨幣市場上較有代表性的同業拆借利率有以下四種:美國聯邦基金利率、倫敦同業拆借利率(LIBOR)、新加坡同業拆借利率和香港同業拆借利率。我國同業拆借利率為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簡稱Shibor)。
SHIBOR以位于上海的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為技術平臺計算、發布并命名,是由信用等級較高的銀行組成報價團自主報出的人民幣同業拆出利率計算確定的算術平均利率,是單利、無擔保、批發性利率。目前,對社會公布的Shibor品種包括隔夜、1周、2周、1個月、3個月、6個月、9個月及1年。
Shibor報價銀行團現由18家商業銀行組成。報價銀行是公開市場一級交易商或外匯市場做市商,每個交易日根據各報價行的報價,剔除最高、最低各4家報價,對其余報價進行算術平均計算后,得出每一期限品種的Shibor,并于9:30對外發布。
來源:曉說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