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 | 資訊中心 | | | 貿金人物 | | | 政策法規 | | | 考試培訓 | | | 供求信息 | | | 會議展覽 | | | 汽車金融 | | | O2O實踐 | | | CFO商學院 | | | 紡織服裝 | | | 輕工工藝 | | | 五礦化工 | ||
貿易 |
| | 貿易稅政 | | | 供 應 鏈 | | | 通關質檢 | | | 物流金融 | | | 標準認證 | | | 貿易風險 | | | 貿金百科 | | | 貿易知識 | | | 中小企業 | | | 食品土畜 | | | 機械電子 | | | 醫藥保健 | ||
金融 |
| | 銀行產品 | | | 貿易融資 | | | 財資管理 | | | 國際結算 | | | 外匯金融 | | | 信用保險 | | | 期貨金融 | | | 信托投資 | | | 股票理財 | | | 承包勞務 | | | 外商投資 | | | 綜合行業 | ||
推薦 |
| | 財資管理 | | | 交易銀行 | | | 汽車金融 | | | 貿易投資 | | | 消費金融 | | | 自貿區通訊社 | | | 電子雜志 | | | 電子周刊 |
來源:融360
近日,有媒體曝出銀監會于近日向各家銀行下發了《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征求意見稿)》(下簡稱“資金存管指引”)。此消息一出,就引起了媒體的爭相報道和行業內的大范圍討論。在眾多言論中,小編看到的多是偏負面的解讀,有些實在不敢茍同。
觀點:聯合存管“判死刑”=第三方支付“判死刑”;
反駁:除了聯合存管,第三方支付在直接存管中也扮演著重要角色。
多位人士表示資金存管指引最具殺傷力的是聯合存管模式不受監管認可,我們先看看原文是怎么說的,“銀行應對客戶資金履行監督責任,不應外包或由合作機構承擔,不得委托網貸機構和第三方機構代開出借人和借款人交易結算資金賬戶”。
資金存管指引其中一條指出,“銀行應對客戶資金履行監督責任,不應外包或由合作機構承擔,不得委托網貸機構和第三方機構代開出借人和借款人交易結算資金賬戶”,多位人士表示這是其中最具殺傷力的一條,也就聯合存管模式不受監管認可,這一點是可以肯定的,但絕不能因此唱衰第三方支付。
聯合存管是銀行和第三方支付公司合作,網貸投資者的個人賬戶是在第三方支付平臺開立,而銀行則存管銀行只會為P2P平臺開設一個專門的交易資金存管賬戶,保證投資人資金的專款專用,但提供資金結算的還是第三方支付,而非銀行實時操作。可以說聯合存管是“銀行+第三方支付”,但絕不能說“銀行+第三方支付”就是聯合存管。比如說直接存管銀行一般會為平臺開設存管賬戶、投資人和借款人的獨立個人存管賬戶、風險備用金賬戶和擔保公司賬戶,但還是走第三方支付結算通道,也是“銀行+第三方支付”。正所謂關上一扇門還有一扇窗,第三方支付絕不是無路可走。
此外,從其他監管動作來看,第三方支付在行業內的重要作用仍不容忽視。今年7月1日開始實施的非銀支付管理辦法,對第三方支付提出了許多細節上的要求,防范風險的同時促進第三方支付的健康發展;8月12日,首批27家第三方支付公司牌照終得續展,從遲來的續展可以看出監管的審慎,雖然此次續展有第三方支付公司的業務范圍被調減,但各家原有互聯網支付業務的全都沒有被調減。
觀點:實現銀行資金存管也不一定就安全;
反駁:沒有任何投資是百分之百安全,與其說實現銀行資金存管也不一定就安全,分析師覺得更應該告訴投資者,實現銀行資金存管的會更加安全,因為可以避免P2P設立資金池。
這句話并沒有錯,但用來作為資金存管指引解讀的部分就顯得過于小家子氣。投資理財必然存在風險,網貸行業也是一樣,不管如何整治如何自律,風險是一定存在的。
實現銀行資金存管也不一定就安全,主要是因為平臺仍有可以操作的空間,特別是銀行并不保障投資項目的真實性和收益,那我們投資應該看什么?看平臺背景?風投后續可能不跟投,國資背景平臺爆雷的也不是沒有。看平臺資質?一直以來關于P2P平臺經營資質并沒有一個統一的硬性規定,持有“金融信息服務”“民間借貸撮合服務”等營業資質也不等于零風險,反而是此次資金存管指引首次明確平臺資質,“網絡借貸平臺應獲得通信主管部門認可的電信業務經營許可”,即業內所稱的ICP證。有人士指出,想要拿到ICP證面臨很大的難度,國內目前90%以上的平臺都沒有獲得相關證明,而具備ICP證成為開展資金存管的必要條件之一,這也可以看出實現銀行資金存管對平臺的要求比較高。
此外,接入銀行資金存管會提升P2P的合規性,因為借款人債權和投資人資金必須一一對應才能接,避免了資金池和龐氏騙局,其積極作用不容忽視。
觀點:最猛烈的洗牌和退出潮;
反駁:洗牌一直存在,前期已經有相當一部分平臺被淘汰;而實現聯合存管的P2P平臺數量很少,禁止聯合存管涉及的體量也較小;加上網貸管理辦法尚未正式實行,理論上還有回旋余地。
資金存管指引一出,就有言論指出行業將迎來一次最猛烈的洗牌和退出潮。“多位業內人士判斷,上述資金存管方案將令P2P行業經歷一次最大規模的洗牌”,“留給大多數中小平臺的就只有退出這一條路,行業將迎來一次最猛烈的退出潮”。
雖然聯合存管被“判死刑”,但直接影響的P2P平臺數很少,據不完全統計,截至今年二季度存管系統已經上線運營的平臺只有54家,聯合存管的數量則只多不少,對于有近兩千家P2P平臺的網貸行業來說,體量很小。雖然從長遠來看,對P2P平臺在資金存管方面產生影響較大,但畢竟網貸管理辦法尚未正式實行,意見稿中“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出借人與借款人的資金存管機構”的規定,在理論上還有回旋余地。
關于行業洗牌和退出的說法,從監管開始收緊就一直存在,比如去年的銀監會吹風和閉門會議,而頻繁提出則是去年底網貸監管意見稿的下發后,監管思路逐漸明晰,加上今年互金專項風險整治,各地監管機構連同公安、工商部門加大了網貸行業的排查力度,前期已經有相當一部分平臺被淘汰,據統計,今年二季度停業平臺占問題平臺的比重為52.7%,首次超過問題平臺的半數。
從全國到各地方互金協會也緊跟監管步伐積極開展行業自律,比如全國互金協會下發懲戒辦法和信披標準,廣東互金協會啟動明鏡系統,北京網貸協會發布信披系統等。監管與行業自律共同發力才是洗牌的真正動力,不符合監管要求或通過轉型整改后無法適應市場競爭的平臺將面臨淘汰風險。分析師指出,資金存管指引是網貸整治的一劑猛藥,但并不是唯一的猛藥,更不是毒藥,為的還是規范網貸中的資金存管業務。
據統計,截至2016年6月底有100多家平臺與相關銀行簽訂了資金存管協議,然而簽約率不及全部正常運營平臺的5%。分析師認為,此次P2P資金存管指引除了是規范還是一個信號,讓一些處于觀望而不開展或暫停接入P2P平臺的銀行在接下來接入存管過程中“有法可依”,推進存管接入工作。正如資金存管指引在開篇所說,是為了規范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活動,促進網絡借貸行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