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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我們主要來學習一下海關完稅憑證上傳比對,以及常見問題的處理。 01 海關完稅憑證上傳 1、將采集完成后導出的“.XML”主文件以及“.CRC”校驗文件,導入網上申報系統: 先登陸 電子稅務局(https://etax.jsgs.gov.cn/portal/index.do) 然后進入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月度申報 在網頁頁面左側的 通用功能-海關完稅憑證上傳中,選擇所屬期,然后點擊導入 將2個文件都選擇瀏覽好之后,點擊 上傳。 上傳成功后,在 海關完稅憑證上傳界面就可以看到上傳的記錄了。 (特別注意:如果有在采集中 錄入過 關稅、消費稅的記錄,上傳后,系統只會顯示增值稅的記錄,關稅和消費稅的記錄不會顯示的;比如有納稅人表示自己采集了32條記錄,但是上傳成功后,只顯示了30條,通過核實發現,未顯示的記錄是關稅和消費稅的繳款憑證記錄,因為只有進口環節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才可以通過稽核比對后抵扣增值稅,進口環節征收的關稅及消費稅是不能抵扣的) 2、抵扣 納稅人應當在開具之日起360天內通過《通用數據采集軟件》進行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信息采集、并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申請稽核比對。 逾期(超過360天)未申請稽核比對的海關繳款書不予抵扣進項稅額。 在電子稅務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月度申報,左側,通用功能-海關稽核明細查詢,中查詢稽核比對的反饋結果,待 稽核結果代碼 為 相符 時才可以進行抵扣。 如果 在 “海關稽核明細查詢”已經看到 稽核結果是 相符了,就可以在 海關稽核通知書下載,選擇稽核月份,然后點擊海關稽核通知書下載,下載成功后申報期內,在附表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數據準備區”中可以導入。 特別提醒: 每月只有1次下載機會。再次下載也無法將新下載的信息導入到申報表中。所以納稅人一般申報截止前2、3日內下載。 特別提醒: ① 納稅人每月可將不同的采集繳款書信息多次上傳(但下一次上傳前需在采集系統刪除上一次已上傳的繳款書信息,否則重復無法上傳)。上傳的截止期為每月的最后一天,建議最好能提前上傳,防止月末因系統擁堵,無法上傳而影響下月正常抵扣。 ② “稽核結果通知書”可以手動下載,也可以在申報期結束前兩日由系統自動確認下載,一經下載后就不能返回。如果顯示滯留,就繼續稽核比對至下月申報期結束前兩日,正常情況下三個月內就會有比對結果。滯留期間,納稅人可在上傳所屬期每隔三小時刷新稽核明細查詢最新結果。 ③ 對海關代征進口環節增值稅開據的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標明有兩個單位名稱,即 既有代理進口單位名稱,又有委托進口單位名稱, 關于抵扣方納稅人識別號,負責進口貨物或委托方進口貨物申報業務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在進口報關單上準確填寫實際抵扣方納稅人識別號,不得遺漏或錯填。繳款書備注欄中“國標代碼”即為實際抵扣方納稅人識別號。 02 申報常見問題匯總 1、比對結果異常的,如何處理? 答: (1)若比對結果為“滯留”,請納稅人繼續等待稽核比對至下月申報期結束前兩日,正常情況下三個月內就會有比對結果。滯留海關繳款書的稽核結果需要返回上傳的所屬期進行查詢; (2)若比對結果為“不符”,納稅人可以直接按照正確信息重新錄入比對; (3)若比對結果為“缺聯”、“重號”,需攜帶以下資料(均需加蓋公章)至稅務局辦稅服務廳提交異常海關繳款書核對申請: ①《“異常”海關繳款書數據核對申請書》。 ②海關繳款書原件。 ③其他進口貨物輔助證明文件:報關單等。 2、海關繳款書信息已上傳至電子稅務局,后又接收到其他繳款書,是否可再次上傳? 答:納稅人每月可將不同的采集繳款書信息多次上傳(但下一次上傳前需在采集系統刪除上一次已上傳的繳款書信息,否則重復無法上傳)。上傳的截止期為每月的最后一天,建議最好能提前上傳,防止月末因系統擁堵,無法上傳而影響下月正常抵扣。(注:當月采集、上傳,次月申報期查詢、下載、申報抵扣) 3、已下載稽核結果通知書,又查詢到滯留發票轉為相符狀態,是否可再次下載稽核結果通知書? 答:“稽核結果通知書”可以手動下載,也可以在申報期結束前兩日由系統自動確認下載,一經下載后就不能返回,每月只能進行1次該操作,不能重復下載。 4、海關稽核結果通知書顯示“滯留”,是否可申請數據核對? 答:稽核比對結果為滯留的海關繳款書,將繼續參與稽核比對,納稅人不能申請數據核對。 滯留,是指納稅人申請稽核的海關繳款書,在規定的稽核期內系統中暫無相對應的海關已核銷海關繳款書號碼,留待下期繼續比對。滯留期間,納稅人可在上傳所屬期每隔三小時刷新稽核明細查詢最新結果。總局規定:海關繳款書開具當月申請稽核的,稽核期為申請稽核的當月、次月及第三個月。舉例:一是納稅人取得7月25日開具的海關繳款書,在當月采集并上傳,7、8月為正常的滯留期,到9月底前一直未找到對應的海關已核銷海關繳款書號碼,9月30日系統將比對結果由“滯留”轉為“缺聯”。二是納稅人取得3月25日開具的海關繳款書(在360天內),在7月25日采集并上傳,因已過稽核期,如未找到對應的海關已核銷海關繳款書號碼,8月1日返回的比對結果就為“缺聯”。 5、若上期增值稅申報期海關繳款書比對結果為滯留狀態,本期如何查詢狀態及申報抵扣? 答:點擊“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月度申報”申報表,進入申報界面,點擊左側“通用功能”-“海關稽核明細查詢”,“報送月份”選擇繳款書信息上傳月份,點擊“海關稽核結果明細查詢”,查看繳款書稽核結果代碼。若代碼為“相符”,點擊“通用功能”-“海關稽核通知書下載”,“稽核月份”選擇當月所屬期,點擊“海關稽核結果通知書下載”,結果導入申報表。 6、海關稽核明細查詢為相符,但是下載稽核結果通知書內容為空,如何處理? 答:若海關稽核明細查詢顯示稽核結果為相符的,請攜帶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原件至辦稅服務廳綜合窗口申請下載。 7、海關繳款書上傳的時限是什么? 答:納稅人應當在開具之日起360天內通過《通用數據采集軟件》進行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信息采集、并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申請稽核比對。逾期(超過360天)未申請稽核比對的海關繳款書不予抵扣進項稅額。 8、采集海關繳款書時,提示“發票開具日期已超120天”,無法采集,如何處理? 答:請下載最新版本“通用稅務數據采集軟件V2.4”。下載路徑:電子稅務局——下載——(蘇州)通用稅務數據采集軟件V2.4。 9、“三證合一”稅號變更的納稅人,需在“企業信息”中刪除原信,維護新的稅號信息,以確保導出的文件名稱為新稅號,若修改不成功如何處理? 答:若修改不成功,可卸載后重新安裝該軟件,下載路徑為:電子稅務局——下載——(蘇州)通用稅務數據采集軟件V2.4。 10、在通用采集軟件中進行數據采集時,提示Exception EConvertError in module CFmDlg.dll at 00007A9A,如何解決? 答:查看電腦日期格式(控制面板→日期和時間),例,正確格式為“2018-06-21”(即yyyy-MM-DD),若格式為“2018/06/21”或其他類型,需要修改為yyyy-MM-DD,然后重新打開軟件,重新填寫,再保存就可以了。 11、電子稅務局上傳文件時,提示異常信息,如何檢查? 答:檢查文件名的稅號是否與目前稅號一致(涉及“三證合一”變更的請務必注意),文件名不可手工修改,不一致的,建議重新維護通用采集軟件“企業信息”;檢查電子稅務局上傳所屬期是否與導出文件一致,若不一致需手工修改。例,通用采集軟件導出的文件為2018年6月,則上傳電子稅務局時需將所屬期修改為201806。
來源:辦稅總動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