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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稅政司相關負責人表示,考量一項稅收政策,一個重要的因素就是公平。此次政策的出臺,正是考慮了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稅收政策的銜接和公平。
根據現行稅制規定,對銷售額未達到起征點的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2011年,我國大幅提高了增值稅和營業稅的起征點,起征點幅度統一調整為月銷售額5000元至2萬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上述幅度范圍內自行確定具體起征點標準。從實際執行情況看,各地均已選擇了2萬元的上限。全國900多萬個體工商戶因此實行了增值稅和營業稅免稅政策。
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都是經營實體,經營規模比較相近,因經營實體性質不同而適用不同的政策確實存在不公平的問題。財政部稅政司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國務院決定出臺小微企業免稅政策,實現了兩者稅收政策的銜接,體現了公平稅負的原則。
有觀點認為,此項政策的力度不夠大,受益面不夠廣,希望進一步提高標準,擴大范圍。
財政部稅政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實施稅收優惠政策往往需要充分考慮政策的協調和均衡性以及財政的承受能力。在當前形勢下,針對月銷售額2萬元以下的小微企業實行免稅政策,適用范圍是適當的,措施是有力的,也是比較公平的。
一方面,每個企業在發展初期,規模較小,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相對較低,生產經營的稅收敏感度更高,對政策扶持的需求更大。同時,這些企業往往也最具有活力和發展潛力,“好鋼用在刀刃上”,才能充分發揮減免稅政策的扶持效果。
從另一方面看,如果減免稅規模過大,將會影響公共財政支出的規模,實際反而會削弱財稅政策整體效果。
財政部表示,鼓勵和促進小微企業發展是一項長期工程,未來將確保已經出臺的財稅扶持政策落實到位,為小微企業的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
